CFDA发布中药新药用于肠易激综合

点击蓝字   4.中药新药用于类风湿关节炎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5.中药新药用于慢性心力衰竭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年12月18日

附件1:中药新药用于肠易激综合征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中药新药用于肠易激综合征临床研究

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肠易激综合征(Irritablebowelsyndrome,IBS)是一种功能性肠病,表现为反复发作的腹痛,与排便相关或伴随排便习惯改变。典型的排便习惯异常可表现为便秘、腹泻或便秘与腹泻交替,有时可有腹胀、腹部膨胀的症状。这些症状的病理生理基础尚未完全明确,相关的病理生理学机制包括中枢对感觉的处理异常、内脏高敏感、胃肠道动力障碍、肠道微生态失调、免疫功能紊乱、肠道通透性改变、心理障碍等。根据定义,该病的诊断还应排除肠道结构或生化异常。根据《罗马Ⅳ:功能性胃肠病/肠—脑互动异常》,将IBS分为腹泻型(IBSwithpredominantdiarrhea,IBS-D)、便秘型(IBSwithpredominantconstipation,IBS-C)、混合型(IBSwithmixedbowelhabits,IBS-M)及不定型(IBSunclassified,IBS-U)四种。

发病与饮食不节、情志不调、感受外邪或素体虚弱等有关。临床常见肝气乘脾证、脾胃虚弱证、脾肾阳虚证、脾胃湿热证、寒热夹杂证、肝郁气滞证及大肠燥热证等。

本指导原则用于指导中药治疗IBS临床研究的试验设计。此次指导原则在IBS概念、亚型及相关标准的制定等方面以罗马Ⅳ标准为主。由于IBS不同亚型临床表现及病理生理机制有一定的区别,故临床试验应分别设计观察。本指导原则重点针对IBS-D、IBS-C的临床试验设计,对IBS-M、IBS-U及针对多个亚型的研究仅做原则性的提示。研究者应根据相关法规与技术要求,结合中药的组方特点,临床前研究结果,确定目标药物的研究靶点,明确临床试验目的。根据试验目的及药物适应症特点,依据临床试验一般的原则,确定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观察重点,进行临床试验设计。研究应以安全性和有效性为纲,贯穿整个目标适应症研究的始终,增强新药研究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二、临床研究要点

临床试验前应对研究药物的临床适应症、研究基础、研究背景、研究阶段以及疾病的特点和临床实际作充分的思考,在考虑临床试验难易程度和临床操作性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临床试验目的。根据试验目的,设计科学、合理及可行的临床试验方案。临床试验设计应注重观察试验药品优于同类药物的作用特点,体现药物上市价值。

IBS临床治疗的主要目的为改善临床症状及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其临床主要定位可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定位于短期临床单一主要症状的缓解。根据临床亚型的不同,IBS有腹泻型、便秘型、混合型及不定型,主要症状有腹痛、腹泻、便秘等,对IBS主要临床症状的改善有助于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

2.定位于针对IBS疾病的整体改善。对于IBS-D而言,应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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