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易激综合征(IBS)是一组持续或间歇发作,以腹痛、腹胀、排便习惯和(或)大便性状改变为临床表现,但是缺乏胃肠道结构和生化异常的肠道功能紊乱性疾病。典型症状是与排便异常相关的腹痛、腹胀,根据主要症状分为:腹泻主导型;便秘主导型;腹泻便秘交替型。精神、饮食、寒冷等因素可诱使症状复发或加重。
病因
1.胃肠道动力紊乱
IBS患者小肠消化间期移行性复合运动异常,周期明显缩短,空肠出现较多离散的丛集收缩波,且腹痛发作者中多数与之有关,这些变化在应激和睡眠中更为明显。
2.内脏感觉异常
研究发现IBS患者多数具有对管腔(直肠)扩张感觉过敏的临床特征,其平均痛觉阈值下降,直肠扩张后的不适程度增强或有异常的内脏-躯体放射痛,提示脊髓水平对内脏感觉信号处理的异常。
3.精神因素
心理应激对胃肠道功能有显著影响,它在IBS症状的诱发,加重和持续化中起重要作用,相当一部分患者伴有心理障碍,其中以焦虑,抑郁为主。
4.肠道感染
部分IBS患者在发病前有肠道感染史,在由各种病原(包括细菌,病毒,寄生虫)感染引起的胃肠炎患者中有部分发生肠功能紊乱,有10%可发展为感染后IBS。
5.其他
部分IBS患者的症状与食物有关,可加重其症状,食物中的纤维发酵可能是过多气体产生的原因,此外,肠道菌群的紊乱可能也是产生症状的原因之一。
诊断
IBS诊断标准以症状学为依据,诊断建立在排除器质性疾病的基础上:
反复发作的腹痛或不适(不适意味着感觉不舒服而非疼痛),最近3个月内每个月至少有3天出现症状,合并以下2条或多条:①排便后症状缓解;②发作时伴有排便频率改变;③发作时伴有大便性状(外观)改变。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符合以上标准。
治疗
在此强调个体化的综合治疗,即应包括精神心理行为干预治疗、饮食调整和药物治疗,患者的治疗方法和对药物的选择应因人而异对症处理。制定罗马Ⅲ中IBS专家组对治疗的推荐意见有三类:
⒈心理治疗:
症状严重而顽固,经一般治疗和药物治疗无效者应考虑予心理行为治疗。包括心理治疗、认知治疗、催眠疗法、生物反馈等。
⒉饮食调整:
不良的饮食习惯和膳食结构可以加剧IBS的症状。因此,健康、平衡的饮食可有助于减轻患者的胃肠功能紊乱症状。IBS患者宜避免:①过度饮食;②大量饮酒;③咖啡因;④高脂饮食;⑤某些具有“产气”作用的蔬菜类等;⑥精加工食粮和人工食品(便秘者),山梨醇及果糖(腹泻者);⑦不耐受的食物(因不同个体而异)。增加膳食纤维主要用于便秘为主的IBS患者,增加纤维摄人量的方法应个体化。
⒊药物治疗:主要针对症状显著的患者,由于IBS患者症状复杂多变且与中枢和肠神经系统间复杂的关系,药物都存在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限制,只能一定程度起作用。得舒特为代表胃肠选择性钙离子拮抗剂在各类平滑肌解痉剂中最欢迎,在数十个国家使用;替加色罗(随罗马Ⅲ标准一同推出)曾风光无限,其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限制了它的使用;近几年对益生菌治疗很重视,具有调节内脏敏感性的药物(作用于各级神经调节的内脏敏感性)为研制的重点,现有的低剂量三环类和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治疗抗抑郁药有一定的调节内脏敏感性,其长期治疗仍被强调,尤其有较顽固症状者。
其它非药物治疗有心理专科治疗、催眠治疗、生物反馈治疗、行为治疗等,这些现虽未被罗马Ⅲ中IBS专家组对治疗的推荐,但与上述有交叉,也显出一定的疗效,需要进一步研究。
肠易激综合征(IBS)是一种常见的功能性胃肠病,以腹痛或腹部不适为主要症状,排便后可改善,常伴排便习惯及大便性状改变,便秘和腹泻可交替出现,但缺乏可解释症状的形态学和生化异常。过去称为“痉挛性结肠炎”“黏液性结肠炎”及“不稳定性结肠炎”等。该病患者以20-40岁中青年居多,女性多见;具有反复发作的倾向,常迁延难愈。在药物治疗方面,西医暂无理想的药物,而中医治疗该病却有明显优势。[1]
肠易激综合征目前在中国的发病率在10%-20%左右,患者以中青年为主。确切的致病机制现在仍不明确,但精神心理因素是导致发病的重要因素,严重影响患者生活质量。患者应及时就医,可在医生指导下选用解痉剂缓解相应症状;以及止泻剂/导泻剂对应改善腹泻/便秘的症状;或通过益生菌调整肠道有益菌群,减轻腹部不适症状。调整饮食结构,改善情绪状态,才能实现逐渐康复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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